在副驾驶座地板很前面的位置,有一个还算清晰的泥脚印,很大,至少43码。
应抬,对沈文钦说:“我找到一个脚印。”
男人立刻合地抬起,方便他们比对。确实和脚印不符,这人太矮小了,而那个脚印的泥土分布均匀,也不像是有人故意穿大的鞋。
应着手,探车里,看有什么线索。不是座位上留的发丝,还是什么奇怪的痕迹,都值得留意。
“没有没有,警官先生,我只是不认路而已,我路痴。”男人不敢反抗,努力为自己辩解。怎么都没想到偷辆车,那么多持枪全副武装的警察追上门来。一看就知事不简单,怀疑自己偷了某个黑社会的车。
沈文钦押着偷车贼过去,审问:“这是你留的脚印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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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不不!”贼眉鼠的男人疯狂摇,“我我、只是在路边捡到一辆车,打算开去警察局的,这不是我的车!我跟它没有任何关系!”
“什么事都没?”沈文钦冷笑, “那这辆车是你的吧?”
“抬脚。”
沈文钦两步上前,利索地捉住他的手臂往后一压,笑着问:“我怎么不知附近新开了个警局?”
男人立刻定摇,“我都不知这里有脚印。”
玻璃窗摇, 伸了一双颤抖的手,充分表明了主人本的怂。
“这样啊,那去监狱的路你认得吧。”沈文钦贴地拍拍他的肩,一秒,语气陡变,严肃冷漠,“你因涉嫌一起绑架谋杀案被捕,你有权保持沉默,有权请律师,但你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。”
沈文钦握着枪, 迅速而小心地靠近车边, 厉声警告:“将双手伸窗外,打开车门!”
一个消瘦的男人从车上来, 神到飘,嘴颤着,双不自然地弯成圆圈状,被那么多只枪指着, 他已经吓得都忘记该怎么站了。
几个警察走过去,把车后尾箱,座位底, 到都检查一遍, 看有没有藏人,但都是空的。
“车!”沈文钦不客气吼。
男人迅速一咬定:“我只在驾驶座上待了二十分钟,开车而已,绝对没别的事。”
的神车技, 他们是第一个到的, 离嫌疑人最近。中途,他们甚至听到了同行警察的慨,
“别开枪别开枪, 警官先生, 我啥事都没啊。”
偷车贼顿时急得满冒汗,简直快疯了,“我怎么可能杀人,我只不过偷了车而已,你们别抓不到犯人拿我充数!”
“你碰过车里什么东西?”应问。
称他们为鬼车漂移。